关于中心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01-18 文章来源: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点击次数:
各位老师:
依据学院寒假工作安排规定,考虑中心设备维护工作的特殊性,我部门对已完成本职工作的维护人员的放假、上班时间作出以下调整:
1、放假时间:1月19日-2月18日。
2、上班时间提早到2月18日。
但对于未完成本职工作的维护人员,仍然按学院规定时间开始放假,即1月20日进入寒假。
为保证开学初期,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,中心要求各维护人员提早一天上班,检查设备良好性。另外,中心所有行政人员按照学院规定的寒假时间进行工作安排。
实验实训中心
2011年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