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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简介岗位职责作风建设三张清单

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1-05-11 文章来源: 点击次数:

第一条 实验员应随时监视并记录实验仪器设备情况,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。对于计算机设计机房要注意重要的口令保密,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。如发现黄色、反动软件,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校保卫处报告,依法处理。

第二条 实验室禁止与实验室教学无关的行为,禁止使用非实验室规定的大功率电器。

第三条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,如非实验教学需要,禁止使用明火。实验耗材如具有易燃性,须严格按照该耗材的特性保存以及使用,确保安全。实验员及教师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,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。如发生火灾主动扑灭,及时报警。

第四条 使用者的所有物品应放在自己的储物柜内,并妥善保管。若因自身保管不当造成的物品丢失,由使用者本人承担。

第五条 课程结束后,使用者必须将自己的物品全部带走。若使用者未带走,而造成的物品丢失和损坏,实验室不承担责任。

第六条 实验室钥匙须妥善保管,严禁私配钥匙或将钥匙随意借给他人使用。实验室发生盗窃或损坏情况,应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向领导和校保卫处报告。

第七条 实验员每天下班前须检查各实验室灭火器、门、窗、仪器设备等情况,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。离开时做好门窗的关闭工作,做到防水、防火、防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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