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信息服务中心(图书馆)加班、调休、轮班与考勤管理细则》
发布时间:2018-12-18 文章来源:信息服务中心 点击次数: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息服务中心(图书馆)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的日常管理工作,做好中心加班、调休、考勤等工作的合理安排,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心人员。
第二章 加班
第三条 中心人员加班严格参照学校相关加班管理办法实施,加班前需填写《信息服务中心(图书馆)加班登记单》,在完成审批流程后,交至中心备案。
第四条 中心按学校具体要求汇总每月加班及调休情况(需各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)上报人力资源部,并做好存档工作。
第五条 寒暑假期间加班费发放遵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。
第三章 调休
第六条 中心人员加班后,原则上不作调休,确因特殊情况要求调休的,需填写《信息服务中心(图书馆)调休单》,经科室负责人及中心主任审批方可调休。调休严格参照《温州商学院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》执行。
第七条 调休以加班单元为单位,加班单元参考学校相关加班管理办法,一个加班单元可以调休半个工作日。
第四章 轮班
第八条 中心负责文献借还和阅览管理的人员实行轮班制,轮班安排需交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第四章 指纹考勤
第九条 中心人员实行坐班制,严格按照《温州商学院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》进行指纹考勤,轮班人员按照轮班时间进行指纹考勤。
第十条 中心人员若因公出、迟到或忘记没有进行考勤,需报中心备案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一条 本细则中加班补贴发放需以人力资源部指纹考勤为依据。
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,原办法同时废止。
信息服务中心(图书馆)
2018年1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