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:关于开展评选学院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-05-20 文章来源: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点击次数:
各工会小组:
为进一步调动我院教职员工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积极性,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,促进和加强教职员工师德师风、职业道德建设,更好地落实学院以育人为中心的根本任务,院工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09-2010年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;
2.爱岗敬业爱生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积极探索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,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,认真履行育人的职责,培养人才和育人业绩突出;
3.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,关心教师,服务教师,在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各分院工会小组推荐1-2名(如推2名至少1名教师)、各行政工会小组推荐1名。学院将从中评选 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6--8名,并推荐上报校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2名,学校推荐上报省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3名。
2.评选采用各工会小组申报、学院工会组织联评、学院院务会审定、评审结果公示的办法。
四、评选要求
1.各工会小组深入开展“三育人”评选宣传活动。在评选过程中,大力宣传先进个人在育人方面的事迹和经验,促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做好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工作,积极营造“三育人”的浓厚氛围,在校园中形成一个尊师重教、敬业爱生的良好环境和风尚。
2.坚持三条原则。“育人为本”的原则——评选的个人有突出的育人事迹;“群众参与”的原则——组织学院(分院)师生共同参与推荐和评选;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——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,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,并在学院(分院)内进行公示。
3.关于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。各工会小组推荐的先进个人填写登记表(附件1),并附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,于5月25日前送交学院工会1-303潘老师处,并发送电子版到信箱
635414859@qq.com。以上材料逾期未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实验实训中心
2010-5-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