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:关于城市学院分院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-06-04 文章来源: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点击次数:
为更好的贯彻实施《关于印发〈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分院年度考核实施办法〉的通知”》(温城院〔2009〕186号)文件精神,做好分院年度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分院做好相关考核材料准备及报送工作、自行申报“下分院考察时间”(由学院统筹安排)。 联系人:李培芬7017;660085。
二、请各分院考核工作联络员(分院办公室主任)向分院领导汇报考核工作情况,齐心协力,共同做好考核相关工作。
实验实训中心
2010-6-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