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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: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09-2010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-06-11 文章来源: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点击次数:

各分院(基础教学部):

根据《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》(温城院教〔201013号)文件的有关精神,我院将开展本学年的教师教学业绩考核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:

各分院(部)成立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组,负责本分院的教学业绩考核,组长由分院院长担任。

二、考核程序

1628630,分院对全院教师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,考核对象为分院(部)专兼职教师,含外聘教师和承担分院教学任务的行政、实验系列人员。

1)教学质量评定由学生、督导、分院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定小组对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三部分组成,其中学生评价占10%,督导评价占40%,分院评价占50%。学生、督导评教成绩由教科部于69前提供给各分院。分院评价由分院教学质量指导评定小组根据《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》的分院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表(教学科研部网站下载)给予赋分,分院对教师质量评价应提供的支撑材料有: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分院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表、分院兼职督导听课评价表、分院领导及系主任听课记录、教师奖惩记录等。

2)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分优秀(90-100分)、良好(80-89分)、合格(70-79分)和不合格(70分以下)四个等级。优秀不超过分院专任教师人数的30%,良好及以上等级不超过分院专任教师人数的85%;且分院(部)所有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的中位数原则上为85分左右(即85分以上和85分以下的教师比例基本相当)。

3)非分院专任教师评价等级不占分院指标,对承担分院教学任务的行政、实验系列人员、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仅作为是否续聘其承担教学任务的依据。

261875,分院组织对全院教师进行教师教学业绩考核,考核对象为从事本院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(不含行政、实验系列、外聘教师,含学院双肩挑教师,但学院双肩挑教师业绩考核不占分院考核等级指标)。

1)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由教学工作量、教学效果、教学研究与改革三部分组成,其中教学工作量占30%,教学效果占55%,教学研究与改革占15%,详见《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》;教学工作量、教学效果、教学研究与改革涉及的部分考核内容在教科部与各教学单位核实后,于618日前公布在“教工一站式”网站上便于参加业绩考核教师填报“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”。

2)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,其中A级比例不超过当学年分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20%B级(含)以上比例不超过60%C级、D级、E级也应有一定比例,具体由分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
3 “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”(教学科研部网站下载)由参加业绩考核教师本人填写,在分院规定时间内提交分院审核。

3734日,分院将考核结果告知教师,教师若有疑议,填写“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业绩考核复议申请答复表” (教学科研部网站下载),并于75上午1000前交至本分院(部门)考核工作组进行申诉,分院应在当日1650前给予申诉人答复。如仍有异议,请于76下午1500前提交复议申请表至教学科研部1-201进行申诉。

476,请各分院(部)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、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材料交至教学科研部1-201备案,同时请将电子稿发送至peaceyuan@163.com

577,学院召开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会议,听取各分院考核工作汇报、受理教师申诉、审核通过各分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。

678,考核领导小组签署学院领导小组考核意见,完成考核工作。

三、考核工作相关联系人

姓名

考核工作

联系电话

邮箱

办公

手机内网

 

全面负责考核各项工作

86689386

664606

liying@wzu.edu.cn

 

学评教、督评教统计;协助做好考核各项工作

86689029

651652

peaceyuan@163.com

 

教学工作量课时当量计算指导

86689153

656673

29497880@qq.com

叶崇凉

实践环节教学工作量及实践环节各项工作业绩分计算指导

86689029

663840

ychongliang@wzu.edu.cn

张会忠

教研、科研积分计算指导

86689029

668101

Jxk88@163.com

 

实验实训中心
2010-6-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