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:关于助教(科员)一晋升助教(科员)二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-10-12 文章来源: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点击次数:
各分院各部门:
根据《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助教(科员)一晋升助教(科员)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》(温城院〔2008〕113号文件)和《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工资津贴核定办法》(温城院〔2009〕67号文件),本学年晋升考核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晋升申请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、职级为助教(科员)一;
2、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,在我院教学、管理、辅导员、教辅等岗位工作满一年;
3、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,本科职员工龄满三年或专科职员工龄满五年;
4、在院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。
二、晋升程序
1、符合条件的教职工,填写《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助教(科员)一晋升助教(科员)二申请表》(申请表详见附件);
2、用人单位(各分院和实验实训中心)组织考核,并排出名次;其他申请者由职能部门联席会议组织考核,并排出名次;晋升考核应从教学工作、科研工作、育人工作等参与学院工作方面进行;
3、院务会集体评议并决定晋升名单;
4、组织人事部调整岗位津贴。
三、时间安排
1、2010年10月12日-2010年10月15日,相关教职工提交申请;
2、2010年10月16日-2010年10月18日,组织人事部资格审查;
3、2010年10月19日-2010年10月22日,用人单位和职能部门联席会议考核;
4、2010年10月25日-2010年10月29日,院务会集体评议;
四、其他说明
1、晋升者自2010年11月(含当月)调整岗位津贴;
2、本事项负责人:潘红梅,86599986,677840,办公室1-308。
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组织人事部
2010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