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寒期使用实验室管理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1-16 文章来源:实验实训中心 点击次数:
2017/2018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时间1月29日至3月3日。为保证各学院寒期能够正常使用实验室(包括专业实验室),请各学院根据实际需求,1月25日中午前将《2018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清单》纸质和电子文档交到实验实训中心办公室2-806冯亦东老师处,须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。逾期未报的,寒假期间实验室不予开放借用。
实验实训中心
2018.1.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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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2018年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清单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