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确立吴高亮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18-04-04 文章来源:实验实训中心 点击次数:
根据入党自愿的原则,吴高亮同志于2017年3月27日向组织书面提出入党申请书,经党支部考察、讨论,同意确立吴高亮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,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。在公示期限内,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来信(署名)、来电或来访反映问题。公示时间自2018年4月4日至4月11日。联系电话0577-85773973。
吴高亮基本情况:
序号 | 部门 | 支部名称 | 姓名 | 本专研 | 性别 | 籍贯 | 民族 | 出生年月 | 入党申请时间 | 确立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|
1 | 实验实训 中心 | 实验实训中心党支部 | 吴高亮 | 本科 | 男 | 浙江 温州 | 汉 | 1992.08 | 2017.03.27 | 2018.04.04 |
实验实训中心党支部
2018年4月4日